为进一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和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要求,强化审查逮捕工作的司法属性,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正确履行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年10月31日,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诈骗案件是否批准逮捕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人员、被害人参与,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作为决定此案是否批准逮捕的参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宣读了听证会的会场纪律,告知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享有的权利及义务。之后从基本案情、证据采信等方面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向参会人员介绍应该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发表各自观点。
随后,在案件承办检察官引导下,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陆续发表各自的意见。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后,结合案情综合考量,承办检察官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当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的成功召开,使审查逮案件最大限度地实现兼听则明,推动了审查逮捕由静态审查向动态审查的转变,提高了司法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开、公平、公正。
文稿
郜红玉图片
刘阳
编辑
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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