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宣传工作需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新媒体宣传人员1人。
2、所录用人员由本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23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8月20日以后出生),民族不限,男性优先;
3、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精通摄影照相等技术;
4、能够熟练新媒体、动漫制作;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薪酬待遇
1、聘用制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元(五险含在其中),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元;
2、经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双方签订用工合同。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即日起,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发送至邮箱:wqlqjc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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