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州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患病信息,做好患病贫困妇女救助管理工作。近日,延边州年度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填报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统计时间为年11月6日-11月17日。具体条件为: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元、延边州农村户籍、年龄为35-64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患病妇女进行救助申请,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最高将获得1万元的救助金。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救助条件
1、年龄为35—64岁的延边籍农村妇女。
2、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
申报材料
1、受助人项目申请表;
2、受助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受助人低保证或贫困证明;
4、受助人病历首页复印件(注意是首页);
5、受助人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
6、受助人出院结算单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凭证单复印件。
联系方式
延吉市妇联
珲春市妇联
图们市妇联
敦化市妇联
龙井市妇联
和龙市妇联
汪清县妇联
安图县妇联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请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妇联提交相关材料。
请广大姐妹们积极转发该信息,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患病姐妹得到求助。
来源:延边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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