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依然有人为了盈利做着违背良心的买卖。近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逮捕了一名“病死牛买卖”案犯罪嫌疑人。
8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介绍下,将家中一头病死牛以元的价格出售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和王某某在李某某家后院将病死牛扒皮分解后,由王某某和刘某将病死牛肉运输到县城,并由刘某联系以元的价格出售给县城一家牛肉汤饭馆。
8月21日,汪清县公安局向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刘某。经审查,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值得注意的是,刘某是从事生猪倒卖、宰杀生意的商贩,由于工作性质,他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危害性认识较深,并且刘某曾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受到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不满五年。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帮助他人收售病死牛,在明知出售牲畜的条件和程序下,屡次实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与此同时,刘某将病死牛肉出售给汤饭馆,更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了现实紧迫的危险,情节恶劣。年8月27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吉林日报社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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