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亮化城市品牌形象、丰富城市人文内涵,扩大城市影响力辨识度,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凝聚力,中共汪清县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汪清县城市形象宣传用语、标识(LOGO)。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1.宣传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准确把握汪清县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充分传递汪清县区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产业优势等,提炼出城市鲜明的个性特征。
2.宣传语要定位准确、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辨识度高,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每条字数控制在4-16个字,并配以阐述说明。
3.宣传语可以为单条,也可以为多条。所提交作品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相关形象推广用语。已使用、已宣传、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如遇相同(相近)宣传语,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1.能够体现汪清县的历史人文底蕴、自然景观或城市时代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用有权利和其他权利,且Logo尚未被注册。
2.Logo应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各类场合使用。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dpi(像素/英寸),PNG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设计稿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说明和技术文字说明。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三、投稿方式
年6月20日17:00前,设计者可将“汪清县城市形象宣传用语、标识(LOGO)”作品发送到电子邮箱wqx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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