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公安局深入发动开展“三项整治”工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民警参与经商问题,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公安工作监督举报汪清县公安局“三项整治”工作情况。
举报内容如下:
(一)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
1、刑事案件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
2、行政案件有案不受、受案不查问题。
(二)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
汪清县公安局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索取贿赂等问题。
(三)民警参与经商问题
民警本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以承包、租赁、受聘、中介等方式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等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民警亲属违规经营娱乐场所或特种行业如:违规经营夜总会、KTV、酒吧、游艺厅等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洗浴、宾馆等特种行业。民警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开办涉及公安业务的公司企业:开办驾校、检车线、社会化考场、保安押运公司;从事出入境、车辆牌证和驾驶人证照有偿中介服务;开办消防工程施工、监测企业,从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其他与公安业务有关系,可能影响民警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汪清县公安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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