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右前旗检察院,有这样一位模范检察官,她蒙汉语都语速和缓,清晰而真挚,让人听来如一汪清泉拂过,从检22年来,她缓缓说着百姓心坎里的话,接待了多来访群众,办理了余件案件,其中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约占80%,全部案结事了。她被上访群众亲切的成为“检察官额吉”,她就是春华。她的足迹遍布了科右前旗每一个乡镇、嘎查。年,科右前旗检察院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更好的服务草原人民,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借鉴枫桥经验,创建诉求群众之家,组建了以春华名字命名的“春华工作室”。年承载更多功能的“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投入使用。工作室的4位干警在春华带领下,走遍了全旗1.7万平方公里的多个嘎查村,服务诉求群众最后一公里。将司法阳光撒向科右前旗的每一寸土地上。
春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知百姓疾苦。她说“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官,我更要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忠诚为民。”23年前,春华考入科右前旗检察院。开始从事控申工作,她接触最多的就是来访群众。多年来,春华带领科室人员化解社会矛盾近起,为余名被举报人澄清事实。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兜底功能,及时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近年来办理赔偿、救助案资金总额近90万元。
怀着对检察职业的无比热爱和神圣的使命感,春华在工作中创新性地创建了全盟首例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乡镇检察室,预防并化解了20多起群体性非正常访。多年的检察窗口工作经历,孕育了“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的诞生,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是以面向广大农村牧区、服务广大农牧民、调处涉法涉诉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形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温馨接待、温情维权、温和释法、温良护法的工作理念,向草原人民传递刚性执法背后的司法温度。
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共有七个功能室。主要包括远程视频接访室、案件信息查询室、检察长接待室、律师服务室、检察服务大厅、情绪疏导室、集体访接待室(兼案件讨论室)每个功能室都有自己的职能作用、分工不同意义不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依托现有检察专线网实现上下级联通,是以可视化接访应用为核心,采用高效的视音频编解码处理技术,具备高清远程网络视音频图像传输应用功能,可以跨越空间距离实现“面对面”即时性互动交流。上访群众在远程视频接待室就能通过视频系统与上一级或自治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实现“面对面”交流,表达诉求、申请复查、复核、询问信访事项进展情况等。每月15日、30日为检察长接待日,如果群众有特殊需求,可以随时安排检察长接待。“检察长接待日”是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听取并督促本院相关部门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的工作制度。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联合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机制,规定接访时间以每周二、四为主,遇敏感时期或重要信访事项时,根据需要随时安排联合接访活动。律师服务团队均为双语接访,方便不懂汉语的蒙古族群众来访。在接访工作中若遇到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或个别上访者存在固执、偏激等不良心理倾向时,检察室的工作人员就会组织有化解危机经验的老同志、心理咨询师、律师,在情绪疏导室采取科学心理矫治法,及时对有心理危机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打开心结,及时消除心理障碍,正确面对案件事实和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工作室内的检察服务大厅是采用科技含量领先的新媒体技术建设而成的综合性服务大厅,集信访接待、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宣传普法等功能为一体,以互动体验方式开展多渠道检察服务。面对集体上访、告急访的群众,检察室人员在此一边对其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一边按照规定向领导汇报,对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改用大会议室接待,做到面面见、事事询、件件办。检察室工作人员会采取稳妥的步骤,逐步解决问题,尽最大努力让来访群众满意而归。
春华还创新推行了“检察信访联络员制度”“公开答复集体访”“接访五步法则”“二元两级制”等多项工作方法。推行“四温”检察服务理念、“听、记、告、释、办”五步工作法、接待“六个一工程”和“公开答复集体访”等制度,走遍了科尔沁右翼前旗1.7万平方公里的多个嘎查村,使检察机关调处社会矛盾效果最大化。倾听、记明、告知、释法、办理之接访五步法则和“六个一”接访工程,拉近了检群关系,“举报答复二元两级制”做法,提升了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刑事申诉案件全部受理、全案审查、全面息诉的“刑事申诉三全工作法”,更好地实现了刑事申诉检察的兜底功能。
司法救助工作承载的是对受助者的一份支持、鼓励和期盼。司法有温情,生活中不只有伤害,更有国家司法救助和关爱。自全盟检察机关推行“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机制以来,科右前旗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通过主动排查,办理了一批司法救助案件,并坚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最大限度保障贫困群众的利益,努力让因案致伤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温情暖意。
周某的弟弟周某与李某某是夫妻关系,20年前,周某某与李某某夫妇为生计外出打工,住房借给周某居住。年,因房屋年久失修成为危房,村里通知李某某自行推倒。李某某因此事回乡办理此事,遭到周某反对。年7月28日申请人李某某与周某又一次协商未果,发生争执,周某用斧头砍伤李某某头部,导致李某某开放性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保住性命。李某某术后在重症监护室监护4天方醒来,住院十几天后无力支付后续医药费出院修养。现一只耳朵失聪,脑脊液耳漏,头昏脑胀,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使原本就拮据的日子更加贫困,无力支付二次手术费用。周某家庭困难,无赔偿能力。李某某未受到社会任何救助。本案由兴安之春检察室在办案中发现,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主动联系李某某,多次走访、调查核实受害者情况,为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在上级院鼎力支持下,及时将1.5万元救助金送到李某某手中。
此外科右前旗检察院党组也十分重视未检工作,创新性的将本院未检业务交给“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工作室根据未成年人检察特点,结合本地区社会实际,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做到见家长、见校长、见村长的“三见面”做法,作为办理未检案件的常规动作,实现司法救助与未成年检察保护有机结合,建立起长效未检维权屏障。
李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受害人,10岁时,原生家庭发生变故,身为未成年人同时失去父母的照顾和陪伴,家庭破碎,心理遭受重创,现只能同其年迈体弱多病的外祖母共同生活。外祖母无劳动能力,社保生活来源微薄,致家庭生活困难,且未得到赔偿。年8月,科右前旗检察院“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在通过团旗委收集案件线索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本着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工作室第一时间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落实司法救助经费,为被害人李某申请到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用于其日后学习生活的费用。
“润物细无声”的关怀,是科右前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举措,是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大政方针指导下,公正执法、踏实工作的成果。司法救助让一个又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潜移默化中注入了正能量,也让“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的检察干警有了更多的获得感。近年来,科右前旗检察院“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本着“温馨接待、温情维权、温和释法、温良护法”的服务理念用心办案,年以来,仅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了12件,其中6件救助对象为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4万元。
下一步,科右前旗检察院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将充分发挥检察服务平台和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职能,探索检察服务新模式,不断加大保护和救助力度。坚持法与情相结合,推行绿色人性化司法,解决好老百姓诉求,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及时送到老百姓身边,缓解被害人生活困难问题;建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屏障,通过发挥检察机关主责主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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