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汪清林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7月27日,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由副检察长苏树林主持,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汪清林区院副检察长苏树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汪清林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海波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推动汪清林区院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五个方面要求:
一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优化汪清林区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政治观念、政治意识、政治站位,在党的领导下,围绕省院、分院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为汪清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积极发布办理的典型案件,切实把优化汪清林区营商环境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二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服务保障林区企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协调森林公安、林区法院等部门突出打击涉林刑事犯罪,增强林区群众安全感。开展检察官进林场、进社区活动,积极化解林区社会矛盾,依法保护林区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环境资源的犯罪,重点办理一批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