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深入推进公开审查的要求,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检察长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年5月26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由检察长金华主持。这是全州首例由检察长主持召开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
被救助人汪清县东光镇三道沟村残疾人刘某某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尹某某的耕牛被盗窃,至今未获得被告人的赔偿,因失去重要农业生产工具,致使两个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二人提供司法救助。
听证会由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金华担任主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检察官组成听证组,现场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县扶贫办主任、东光镇党委书记、三道沟村村主任担任听证员,州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县人大代表等有关人员参与了旁听。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基本原则、救助条件、救助范围等相关政策和本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介绍了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与案件情况。听证员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对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逐一发表了意见。经一致评议,同意对被救助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
当前正处于春耕播种关键时期,汪清县检察院在省、州两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仅用2天时间就将国家司法救助金争取到位,为被救助人解决了农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刘某某和尹某某的女儿持“耕牛被盗村民忧、司法救助显关怀”“尽职尽责办实事、全心全意解民忧”两面锦旗向汪清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
此次听证会是汪清县检察院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坚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深度融合,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决定救助的内部运行模式,让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司法救助办案工作,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感受法律温度,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主动作为,彰显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
主审:王晓锋编辑:张宗宇、孙义恒微博:延边检察今日头条:延边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