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人民政府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

尊敬的全县经济普查对象:

根据国务院、省、州统一部署,我县即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登记时间点为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年1月—12月31日数据。

年9月至12月,普查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单位基本情况、发放有关普查资料。

年1月至4月,普查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普查登记。

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第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调查,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为民普查,全面摸清我县经济发展家底,查实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这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科教强县、文化强县、生态强县、开放强县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关系我县高质量发展全局。积极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资料,既是每位普查对象应尽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也与每位普查对象息息相关。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推动社会进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您的参与。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将对普查中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依法严格保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衷心希望您理解、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和我们一同努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实准确摸清家底,为全县决胜全面小康、共创美丽汪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汪清县人民政府

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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