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按照通知要求,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恢复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对非法侵占的林地进行覆土,在覆土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要求逐步进行还林还草工作……
——汪清林区检察院收到的延边林管局《检察建议复函》
1
水泥公司侵占林地严重破坏环境
汪清林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专项行动中发现,黑龙江省牡丹江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自年正式投入生产以来,非法占用国有林地的同时造成林地严重破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发出检察建议之前)
2
分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踏查
汪清林区院组织大兴沟林业局设计队对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开采石灰石矿非法侵占林地的现场进行了勘查测量。根据现场实地勘测,北方水泥有限公司非法侵占大兴沟林业局大兴沟林场林地19.7公顷,且使该林地遭受严重破坏,正处于被侵害状态,并未得到恢复。
此案得到了延边林区分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闫立华检察长先后多次深入现场,实地踏查,多次批示要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确保国有林地资源安全。
3
检察机关守土有责发出检察建议
据此,汪清林区院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前置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北方水泥有限公司非法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限期恢复林地植被。
收到检察建议后,延边林管局高度重视,向大兴沟林业局下达《检察建议整改通知》,大兴沟林业局立即责令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停止违法占地行为,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以局长、总经理为组长的植被恢复领导小组、复垦还林工作小组和管理巡护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企业整改恢复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指导巡护检查。
4
林业部门履行职责确保生态安全
经汪清林区院实地踏查,截至目前,被非法侵占的林地已经覆土结束,并在逐步进行还林还草工作。
大兴沟林业局表示,通过检察建议,深刻认识到在生态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切实加大对辖区内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从根本上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发出检察建议之后)
文稿丨张跃图片丨吴涵
编辑丨殷玥瓛
审核丨李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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