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8.8.
为提高党支部学习的有效性和多元性,汪清县人民检察院以“1+1”形式开展支部活动:每月一次固定学习日+一次不定期会议学习。
集体学习
一是固定每月第二个星期三下午为集体学习日,主要内容是进行集中学习和开展党建活动,三个党支部分别选一名党员以演讲、解说、朗读、党课等形式带领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利用省州院召开视频会议等契机,在会后安排党员学习活动,精简会议次数,提高会议质量。
“1+1”优势
“1+1”形式的支部活动,有效避免了召开支部会议人员不齐、会议频繁、形式单一等弊端,节约了人力物力、时间空间等成本,党员上讲台的形式也为每名党员及积极分子提供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
新要求
在此基础上也对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提出新要求:
一
加强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力度,充分利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