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是对案件质效评估的全新指标、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直接客观反映了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近日,高检院案管办发布了《关于“案-件比”评价指标运用情况的调研报告》。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学习讨论,并对此次学习讨论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全文学习《关于“案-件比”评价指标运用情况的调研报告》的文件精神;二是由各业务部门对今年以来“案-件比”指标运行情况进行汇报;三是讨论当前“案-件比”指标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总结经验,让“案-件比”指标始终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在学习讨论会上,各业务部门干警积极发言,围绕如何运用好“案-件比”指标,带动、促进其他评价指标以及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展开讨论,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努力在本地区政法机关之间达成共识,共同发力,实现提质增效。
(二)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把握取证黄金期。
(三)审慎退查,严格控制退查比例,规范退查案件审批流程,坚决杜绝案件“空退”。
(四)强化考核评价,将“案-件比”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内容,充分调动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
(五)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作用,一是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把好案件入口出口关,防止案件带“病”流转。二是加强流程监控,针对不规范退补、延长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对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将“案-件比”指标运用情况作为专题,定期进行全面分析,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文稿丨孟祥利、郜红玉
图片丨刘阳
编辑丨许慧龙
审核丨张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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