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县医保局和社保局在人社局对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进行了交接,这标志着我县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正式由医保部门移交给社保部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卢立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交接双方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交接仪式。
仪式上,医保经办中心、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汪清县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实施方案》《汪清县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项目》和《汪清县工伤保险基金及职责交接监督管理方案》要求,分组对交接材料进行清点、校验并签字确认,确保移交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衔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两个部门要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移交后续工作,做到业务经办不断、质量不降、服务不减,切实保障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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